Friday, April 28, 2017

公共事务的那把尺

公共事务的那把尺
黄汉伟(阿依淡州议员)

在公共事务的处理中,心里必须有把尺,才能保持对事务的一贯标准。否则的话就是双重标准,什至多重标准。

我们在看到前首相马哈迪及巫统部长纳兹里要建议的兩雄辩论会,一波三折。同样的吉打州前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慕克里兹与其前政治特别事务官哈里斯仄末的辩论会也遭遇同样難产的命运。警方以上述辩论会不符合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为由,不批準有关辩论。

我也曾统筹过千人出席的朝野辩论会。那是2016年6月28日在槟城爱心大厦举行的林峰成对壘梁德明就槟城海底隧道课题而进行的辩论。当林峰成在6月22日宣佈接受梁德明的辩论挑战到6月28日的辩论日,我只有6天时间筹备。我还须確定场地,找一名双方能接受的主持人,无数个whatapps 讯息確定双方同意辩论细节及海报设计。

我也写了封通知信给警方,要求警方协助疏理交通。辩论如期举行,没有受到警方阻止。

到底室内举行的辩论会需否警方批準?那本身就是一项可辩论的课题,不过看来这最新兩场的辩论挑战已经落空。

在另外一廂,上诉庭在2017年3月29日三司一致判决,認同槟州志愿巡逻队(PPS) 的法律地位,也推翻了高庭的判决。我在2年半前在此專栏写了篇文章 《PPS 逮捕滿月记》,写下了三个问题给读者思考即 1. 社团注册局是否接到有关PPS合法性的投诉? 2. 社团注册局有否召见 PPS领导,展开调查? 3. 内政部长是否根据社团法令第五条文行事?

我很肯定上述答案是否定的。 在法律上,若怀疑一个组织没有在社团注册局下注册,正確程序是先进行调查,然后得向该团体要求解释,最后才能过内政部长宪报为非法组织。

显然的,内政部长跳过所有程序,直接宣佈PPS为非法团体。内政部长的话不是法律。

公共事务的那把尺很重要,那是建立一个有公信力政府的基礎。否则的话,众人会不服而使到政府公信力被侵蚀而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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